6月25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围绕廉洁纪律、群众纪律进行研讨。会议由校党委书记王文鹏主持。
会议指出,廉洁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更是为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划定的不可触碰的底线。要切实廉洁修身,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经常反躬自省,坚决反对特权,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要切实廉洁齐家,在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的基础上,正家风、严家教,加强教育提醒和监督约束,营造崇廉尚洁的家庭氛围。要切实廉洁用权,“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这一点,在工作和生活中以身作则,正确处理公私关系,做到公私分明,公道办事。要切实廉洁从教,高校党员领导干部首先是教师队伍中的一员,肩负立德树人神圣使命,要时刻严守廉洁纪律,用高尚的人格魅力立身传道,成为学生求知、做人的楷模。
会议强调,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克服脱离群众危险的重要保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坚持将师生关心“点滴小事”当成“心头大事”,把“办实事”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尺”,永葆初心本色,践行使命担当。要坚持密切联系师生。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大政治优势,落实好“一线规则”,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建议,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烦心事、忧心事和揪心事,密切学校与师生员工的联系,凝聚广大师生智慧力量,为建设高水平师范大学赋能增效。
会议集中观看了河南干部网络学院有关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的专题辅导视频,深入学习了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和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校长李俊和何安明、杨轶中等同志交流了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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