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见附件),要求推荐“传播网络正能量、争做校园好网民”活动先进个人。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标准,对照要求,推荐先进个人1名并填好表格,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329室。
联系人:王超;联系电话:63906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802717777@qq.com。
附件: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传播网络正能量、争做校园好网民”活动先进个人的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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