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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2018-12-12 17:2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访问量: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信院发[2016]18号)要求,根据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近期将对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从2018年12月24日开始,到2019年1月4日结束。

二、考核重点

1.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履行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情况。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2.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情况。

3.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和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情况;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过程中创造的经验、遇到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

三、考核方式

1. 听取汇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汇报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2. 审核材料。主要查阅有关学习记录、会议记录、学习笔记、规章制度、总结材料等。

3. 量化考评。依照考核指标,对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履行“四种责任”、落实“八项任务”、坚持“三项制度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四、有关事项

1. 领取考核材料。12月13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到党委宣传部(综合办公楼326房间)领取考核办法及考核指标体系。

2. 报送自查报告。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面总结一年来的意识形态工作,认真梳理工作举措,总结进展成效,明确努力方向。12月21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党委宣传部。

3. 考核结果使用。考核结果报告校党委,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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