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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奖励的通知
2016-12-14 15:42 来源: 作者:访问量:

各单位:

根据校文明委2016年度工作部署和《信阳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奖金发放办法》等文件精神,校文明委决定对本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根据《信阳师范学院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任务》(信院文指发[2016]1号)要求,校文明委成员单位分别自查本部门分管的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在此基础上采取切实措施,扎实推进有关创建工作,保证本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总结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校文明委成员单位对本部门分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肯定一年来取得的各项成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设想。同时,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奖金发放办法》,对分管的创建工作提出初步奖惩意见。

三、研究发放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奖金。各成员单位于12月19日前将本部门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综合办公楼326房间,电子版发送至xysfxywmb@163.com。同时报送不予奖励或降低奖励标准的单位、人员名单及原因。校文明委将召开全体会议,讨论2016年度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对本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的奖惩事项作出决定。

信阳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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