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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内新媒体平台账号(2020年)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0-04-08 11:20 来源: 作者:访问量:

各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和《信阳师范学院内部出版物和宣传阵地管理办法》《信阳师范学院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信阳师范学院新闻舆论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校园新媒体平台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服务广大师生中的积极作用,抓好网络舆论阵地建设,推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新媒体平台账号备案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以学校及校内各级单位或团学组织名义,在新浪微博、微信、QQ公众号、APP移动客户端、抖音、快手、B站、网络电台等各类新媒体平台注册的账号(账号中含有学校名称、中英文简称;账号中含有学校部门或学院名称;由校内各部门、学院或学生组织注册或者运营管理;师生个人以上述名义注册或者运营管理)均在备案范围。

二、备案登记工作要求

1、根据“谁主办、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各单位要对设立的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一次集中自查,摸清底数,完善队伍,加强监管;进一步强化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流程,避免出现开而不管、管不到位问题。

2、各单位新媒体平台账号按照“一号一报备”原则,逐一填写报送《信阳师范学院新媒体账号备案表》。已停止使用、半年以上未更新或已不适宜继续运营的账号,各主管单位应及时注销,并在《汇总表》中注明。如自查不到位,仍有账号未备案、未注销,一经发现,取消下一年度认证备案资格。

3、自即日起,各单位、各团体须新设新媒体平台账号的,必须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内部出版物和宣传阵地管理办法》《信阳师范学院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信阳师范学院新闻舆论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到党委宣传部审核备案,由学校出具相关开设手续。未经审核备案的,一律不得开通。

4.各单位应提醒教职员工文明上网,遵守我国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

三、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信阳师范学院新媒体账号备案表》(附件一)以及《信阳师范学院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附件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党委宣传部(综合办公楼32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syxwzx@163.com。各单位也应做好本单位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的存档工作。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新媒体账号备案表.doc

        2、信阳师范学院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xls

联系人: 李春燕  崔亦茹

联系电话:6391087

党委宣传部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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