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校师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1年 “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29日(周一)—12月5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三、具体安排
1.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安排1次教职工专题学习,各二级学院组织各班开展1次学生主题班会。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适当调整。
2.扎实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充分利用活动契机,加强组织部署,明确分工责任,细化落实举措,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学习与考试参与率,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3.继续开展第八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12月3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在各省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全国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主要安排为:
(1) 9:00-9:05升旗仪式。
(2) 9:05-9:15 宪法晨读。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见附件1),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各地各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收看网络直播,同步跟读。
(3) 9:15-9:20 北京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
(4) 9:20-9:45 宣布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部分优秀学生进行展演。
(5) 9:45-10:00 教育部领导讲话。
请各学院广泛通过普法网(青少年普法网网址http://qspfw.moe.gov.cn/)观看直播、参与活动,提高网络接入率,扩大活动覆盖面。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健全相关保障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宪法法治教育内容,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培育青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尤其是法律类社团),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要着力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推动宪法真正走入广大师生干部的日常生活,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请单位认真梳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统计本单位参与“宪法晨读”学生人数,及时总结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附带活动图片、视频,形成综合文字材料,同时填写本单位“宪法晨读”活动统计表(附件2),以上材料请于12月6日上午11点前发送至电子邮箱xcbwmb@xynu.edu.cn(有相关科研成果的单位也请一并报送科研成果电子版)。联系人:李中杰,联系电话: 6390393。
附件:1.宪法晨读内容
2.“宪法晨读”活动统计表
党委宣传部(普法办)
2021年11月25日
信阳市南湖路237号行政楼 电话:0376-6391087 邮编:464000 邮箱:xcbxw@x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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